为什么需要设立遗嘱?
设立遗嘱非常重要,原因如下:它能保证当你去世时你的财产会给到你希望的继承人。它允许你选择谁来控制你的财产,谁会成为你年幼孩子的监护人,还有什么时候你的孩子,孙子或其他受益人可以分配到你的财产。
如果我去世时未设立遗嘱会发生什么?
纽约州法律规定,若当一个人去世时未设立遗嘱,他的财产将被分配给他的某些亲属。如果他去世时已婚但是没有孩子,他的财产将会全部给到他的配偶。如果他去世时已婚并且有孩子,哪怕此时孩子还很小,他的财产也将会分配给他的配偶和孩子。
医疗护理委托书(Health Care Proxy)是做什么的?
当你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或当你被认为不能为自己做决定时,医疗护理委托书可以指定另一个人为你做医疗方面的决定。
这个文件表达你的个人意愿,包括在生命维持治疗和生命结束时的决定。
为什么个人委任书 (Power of Attorney) 很重要?
当你残疾,在意外中受伤或不能为自己做决定时,个人委任书能允许另一个人做财产相关的决定,支配你的财产,付账单,基本保持你的生活正常运行。
如果你残疾,受伤或失去意识,但是你没有提前准备个人委任书, 唯一的选择就是开始你的监护人法庭程序( guardianship proceeding)。这会非常贵,又很耗时,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遗嘱和生前信托(Living trust)有什么区别?
遗嘱只有在你去世时生效。生存信托是建立并且在你的有生之年生效。最典型的,当一个人设立了生前信托,是一种可撤销的信托(Revocable trust),也就是说在设立人在活着的时候可以做更改或终止。当你去世的时候, 遗嘱需要经过遗产查验法庭而执行。 而信托并不需要。
哪些人群需要设立生存信托?
我强烈建议某些客户设立可撤销信托. 这些客户主要包括:当客户在外州有不动产时,为外州的财产设立生存信托能够避免纽约州和财产所在州的遗产查验。
另一类能够从可撤销信托中极大受益的客户是那些没有近亲的人。例如,一位死者没有配偶,没有孩子,没有活着的父母及祖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我们最终不得不联系他的姑姑,叔叔和表兄弟姐妹, 以便进行遗产查验。这会非常困难。特别是当我们不知道他们在哪儿,是否住在其他国家的时候。这样的客户,给他的全部财产设立一个可撤销信托可以完全避免遗产查验,并且省去了寻找那些已经多年 没有与去世者联系的亲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