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有很多夫妻在社交场合是夫妻, 却从来没有完成法律的结婚程序, 换言之,没有结婚注册。 这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会有一个尴尬的局面, 因为他们共有财产不受婚姻法所谓的“婚姻共同财产”的保护。 比方说, 我们曾经有个客户的太太为了取得绿卡,制造了“假离婚”,她和公民结婚, 拿到绿卡以后, 也没有按照原先计划和这个客户复婚。 他们 抚养了一个儿子,也有一个双方名下的房屋, 却无法进入最高法院的离婚程序来分配他们的共同财产。 我们律师于是启动了房屋分割程序来保护我们客户的利益。
什么是房屋分割程序?
房屋分割程序是将联名共有的房屋通过法院的程序出售后,分配给房屋多个屋主的程序。 这个程序通常是个联名的屋主有不一致的意见, 不能够自愿出售房屋和分配房屋售金的一种法律救济, 以避免其中一个屋主的利益受损。
房屋分割程序的法律救济是什么?
房屋分割程序的法律理念是,一个人不可以强迫另一个人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和他联名一个房屋, 所以法院就可以强行出售房产, 进行分配。如果房产是可以分割成小的地, 那么法院也可能直接将房产分割开。 如果不能的话, 法院就会出售这个房屋。
如果法院判决房屋出售的话, 售金如何在屋主之间进行分配呢?
总体来说, 售金是根据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双方各占一半, 售金也是一人一半。 但是,维护房屋的费用和成本如果是由一方付出, 可以将这个费用也分配给双方。 另外,如果房屋有租金收入, 这个租金也可以分成两半给双方。 一方如果没有拿到房租的话, 可以有权利取得房屋的一部分的租金。
房屋分割程序是否是必要呢?
如果夫妻没有结婚证, 却一起买了房子, 那么在婚姻法下,他们就不能在离婚程序中进行房屋的分配。 如果夫妻有结婚证, 则没有必要进行房屋分割程序,因为他们可以在离婚程序中解决房产分配的问题。
如果夫妻和第三方共有一个房子,那么在离婚程序,只能解决房子中属于夫妻的这部分的资产。 夫妻以外的这一方的部分, 只能在房屋分割程序中才能进行。 比方, 一个房子的拥有人是一对老夫妻和他们的女儿, 虽然这个房屋是老夫妻出的钱, 那么离婚程序只能分配房屋中夫妻拥有的这部分, 如果他们想卖房, 而女儿不想卖房, 就需要启动房屋分割程序。
除了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解决无证的离婚夫妻的困境, 我们律所还提供信托的业务, 可以帮助无证的夫妻去规划财产。 一旦双方离婚的话, 让没有得到婚姻法保护的一方,去实现财产诉求。